关于山东遴选公务员基层工作经验怎么界定,很多考生都有疑问。不同情况的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方式各有不同。今天小编整理了山东省公务员遴选中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标准,七种就业类型全部覆盖,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到国有企业,从基层项目到自主创业,从灵活就业到其他经济组织,每一种情况的起始时间都有明确说明,参加遴选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情况属于哪一种。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单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