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湖北省考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2026-05-02

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北省考折算分怎么算这个问题挺常见的,因为不同职位类型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太一样。小编整理了具体的折算公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面试等各项占比都说清楚了,普通职位、公安职位、加试职位、村社区干部职位各有各的算法,需要的直接对照自己的职位类型来算就行。感兴趣的朋友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湖北省考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面试成绩×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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