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遴选公务员的报名资格不是所有人都符合的,这点需要特别注意。今天小编要讲的是遴选报名的硬性限制,官方明文规定了六种不得报考的情形。分别是涉嫌违纪违法审查期间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定向单位服务年限不足的、试用期未满的、存在回避关系的以及其他法律禁止的情形。符合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参加遴选。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