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遴选公务员相关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遴选报名和普通公务员考试不同,各职位有严格的开考比例要求,达不到的话职位会被取消或调整。今天小编整理了河北遴选考试开考比例的相关规定,重点说说报名人数不足时的处理办法,想参加遴选的考生看完就心里有数了。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规定时间内在专题网站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并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河北公务员遴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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