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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再考的相关规定与限制

2026-05-04

公考知识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务员辞职或者退休后,想再参加公考,有几个时间限制需要了解。离职后不能立即从事相关营利性活动,再考也有具体的年限要求。不同身份的人限制不同,被辞退和试用期辞职的限制也不一样。小编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感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务员辞职再考的相关规定与限制

《公务员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由此可知,公务员在职期间是不能经商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对于从事经商等营利性工作都是有限制的。

而对于乡镇公务员辞职后能否再考的问题,2015年后国家人力资源与保障部明确规定: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辞职的公务员3年内不得报考公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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