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的政策规定是大家常问的问题。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如果想继续从事护理工作,必须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这个时间点和材料要求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说一说。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材料齐全审核才能顺利通过。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首次注册的要求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护士证延续注册健康体检要求

无单位护士证不能延续,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