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的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关心的事。健康标准是护士执业的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无法取得执业证书。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护士执业注册办法中的健康标准条款,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等都是审核要点,想要顺利注册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具体规定吧。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要求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对于不符合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不予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如下: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条件详细说明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才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注册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无精神病史;
(五)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六)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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