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是很多考生想明确的问题。基层项目人员主要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三类群体。特岗教师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县级及以下学校服务的人员,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需按团中央或团省委计划派遣。今天小编详细整理了三类人员的界定和区别。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特岗教师)、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计划的大学生(简称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西部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云南省考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及服务年限要求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和我省有关规定,对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视情况可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招考。
艰苦边远地区可面向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招考,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当地事业编制人员,为在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地退役士兵,为2021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的退役士兵(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月)。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
云南省考中基层工作经历的含义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包括:
1.年满18周岁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对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曾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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