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高级审计师评审有哪些环节,这是准备拿证的人必须了解的内容。今天小编就把整个评价流程梳理了一遍,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和评审缺一不可。考试需要同时取得两科合格成绩,评审需要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全部通过后才能获得由审计署或各省市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凡要求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科目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对符合当地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本地区范围本年度的评聘工作中有效。
在考试成绩有效期通过高级审计师评审者,颁发审计署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用印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划分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二、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和内容: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要求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取得双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