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选调生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虽然只是第一步,但里面包含的信息量可不小。今天小编就整理了山西选调生成绩查询的详细攻略,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标准、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安排、体检考察的标准,全流程信息都给大家整理好了。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1年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复审的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职位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调数量,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和录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生;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综合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机关工作。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其他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市委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2.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6.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西藏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渠道汇总

参加西藏选调生考试的考生在考完试以后想查询笔试成绩,可以通过登录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短信、电话进行查询本人成绩。由于阅卷工作没有人工登分、累分环节,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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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选调生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所任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会、团总支(团委)成员,学生党支部成员,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生社团负责人;
6、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本科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二等奖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须是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者“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8、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9、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