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相关的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务员遴选选调的具体要求以每年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职位表和资格条件都可以在专题网站上查到。今天小编把查询入口和咨询方式都列出来了,如果对某个职位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表中公布的电话联系招录部门咨询。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subb.scs.gov.cn/lx2021,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8:00至11月8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打印准考证
2020年11月24日8:00至11月28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遴选报名流程详解

遴选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以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为例。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1,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8:00至11月8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
遴选调剂情形与规则说明

选调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后,部分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要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条件与规则
(一)调剂在选拔方式相同(同为公开遴选,或同为公开选调)、试卷类别相同(同为A卷,或同为B卷)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报考普通职位、未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调剂;
(三)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参加调剂;
(四)未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人员中,仅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职位、未报考普通职位的不参加普通职位的调剂;
(五)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六)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任职年限、年龄等资格条件;
(七)调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