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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望谟县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联系方式

2026-09-06

关于2024年贵州望谟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报名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呢?小编整理了清单,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以及签字的报名表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要提供烈士遗属证明、退伍证或见义勇为表彰材料等。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贵州望谟县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联系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望谟县公安局各项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商请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望谟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招聘勤务辅警岗位72名、文职辅警岗位2名,具体职位详见《望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文职类,男性身高需达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5cm及以上;报考勤务类,男性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8cm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以上人员应聘文职岗位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报名时间截至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408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电子版照片1张。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5.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报《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1.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报考加5分;

2.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加分审查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加分确认并给予加分,经审查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2,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望谟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笔试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所有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望谟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望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一)文职辅警

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500元月考核工资。

(二)勤务辅警

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300元月考核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薪酬待遇根据望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www.gzwm.gov.cn/)网站以及望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618917

附件:1: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2: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4: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望谟县公安局

2024年2月5日

2024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

2024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中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业务工作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5名。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内容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 http://cgs.gjzhaopin.cn/,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2.报名须知:考生需以最高学历报考;考生不得填报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自发布之日起后延20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分数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考生的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及资料分析等能力。

笔试采取线上网络答题形式:试题在网上发给应聘者,自应聘者收到试题后开始计时,在视频监控下答题,限3个小时之内提交答卷。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主要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线下进行。

(四)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由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考察对象后,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15个工作日内,拟聘毕业生须与本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纳入本单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电子邮箱:wuhanzhongxin@126.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69号

邮 编:4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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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4年度新进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福建莆田水利局2023年招聘公告内容整理

福建莆田水利局2023年招聘公告内容整理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引进高校水利类专业人才,加强我市水利工作,积极吸引高校水利类毕业生到我局就业,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一)岗位需求表

1.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依据。

2.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二)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所有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将发布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putian.gov.cn/zwgk/rsxx/sydwzp/)和莆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4号楼417室(莆田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281671。

3.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莆田市水利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贴1寸彩色证件照)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各一份。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4)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因报考人员造成的联系不上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莆田市水利局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截止后达不到比例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对外公布,可延长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3:1比例的,应增加相近专业或类别,若增加专业或类别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办法进行,以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上。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面试等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和办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

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组织:由市水利局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社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注意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招聘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提高警惕、诚信考试。

3.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莆田市水利局解释。监督电话:0594-2378696。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莆田市水利局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

莆田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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