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消防2024年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已从3月28日开始,将持续到4月28日结束。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岗位详情和应聘条件,包括年龄要求、学历要求、身体条件等硬性指标,符合条件的可以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报名了。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为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安康市实际情况,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及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1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4名,驾驶员16名,消防文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队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4.陕西省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不受户籍限制)。(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1.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2.年龄18-3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标准体重KG=身高CM减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具有田径类等体育特长、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5岁。(四)驾驶员招聘条件与范围除满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所有条件外,须持准驾B2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消防文员招聘条件与范围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18-28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标准体重KG=身高CM减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悉应用各类办公软件。(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曾受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正在服刑、处罚、管教、处分执行期间;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5.失信被执行人;6.有偷窃、虐待、自杀、违反伦理道德等不良行为的;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原公安消防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三、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发布招聘公告渠道: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www.hlrencai.com)、及微信公众号(hlrc-0310)发布招聘公告,在安康人才网(//www.akrc.cn)及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二)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28日。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线上邮箱报名,报名地址附后,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3. 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毕后,连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属联系邮箱,若报名成功会进行邮箱或电话回复。提交报名资料要求如下:(1)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红底);(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传);(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张纸);(4)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5)职业资质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的电子版。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上传图片标准:300K-10M。(三)资格审查1.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点组织实施。2.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9:00至4月28日17:30。3.审查资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报考单位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4.审查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四)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及笔试1.体能测试: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男子考核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各单项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总成绩合计为100分(其中10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各占20%)。女子考核项目:800米跑、跳绳、仰卧起坐,各单项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总成绩合计为100分(其中800米跑占50%、跳绳、仰卧起坐各占25%)。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体能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2.心理健康测试: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使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现场测试,由系统自动测查评判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3.面试: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考,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4.车辆实操持有B2照以上,应聘驾驶岗位消防员参加,其他人员无需参加。总成绩计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驾驶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20%+车辆实操X50%;消防文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以体能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五)体检1.体检时间、地点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2.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报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汇总上报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同意后可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若出现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复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情况将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六)政治考核1.体格合格人员,按照政治考核的原则,开展考核;2.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对退役士兵调阅档案,重点核查其服役期间表现、退役原因、伤病史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不利因素,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填写《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并签章,对不符合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淘汰;3.应聘人员需提交由中国银行开具的征信证明,征信黑名单,取消应聘资格;4.驾驶岗需提供近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核查出有重大事故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七)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八)聘用公示期满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各消防大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表现优秀者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九)订立劳动合同与岗位分配1.由安康市消防支队统一管理分配至报考意向的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合同期限内,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进行调整;2.当招聘人数超过该单位计划人数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分配,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3.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等费用。四、工作方式及工薪待遇(一)工作方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转正后工作期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原则上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轮休的方式实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二)工薪待遇1、根据《安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相对应的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绩效、等级工资、年限工资、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2200元每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转正后专职消防队员及驾驶员月收入不低于5600元每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消防文员月收入不低于4600元每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3.根据工作需要和年龄变化,用人单位可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进行调整。(三)奖惩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五、其他重要事项(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作弊、串通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五)特别提醒: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或网站转载转发该招聘信息时,请原文转发,若出现断章取义或歪曲事实的恶意删减拼接等行为,我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各县(区)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安康市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西大街消防救援站张指导0915-8126119709498072@qq.com汉阴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安康市汉阴县北城街消防救援站曹指导0915-5211116489340346@qq.com镇坪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镇坪县应家坪消防救援站 张队长0915-88203293463371388@qq.com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岚皋县神田路消防救援站余队长0915-2527119517368944@qq.com恒口示范区月南路消防救援站:报名地址:恒口示范区月南路王瑞雪0915-3616056693096322@qq.com宁陕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宁陕县子午路消防站韩队长0915-68221191270039527@qq.com紫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火车站广场紫阳消防王指导0915-4419869 3082776502@qq.com白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黄家湾白河消防救援大队代站长09157913119877946212@qq.com招聘总负责:安康市消防支队:赵科长翰林公司:陈经理 18691518993咨询电话:0915-8185989 8185969附件:1.2024年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docx2.2024年安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docx4.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女).docx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
辽宁2024选调生招录公告详情

为培养储备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决定面向天津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天津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重点选调信息技术、现代工业、经济金融、对外开放、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法律与社会管理、现代农业等九大类辽宁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选调人选范围不含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调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如符合选调条件,经天津大学就业部门推荐,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岗位
省直单位岗位,沈阳和大连市直单位岗位,沈阳、大连区直和其他各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根据个人意愿,可选调到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在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双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满1学年;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第6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
1. 2023年10月16日9:00报名系统开放,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提示,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网址:https://ln.bmpta.com/dxxds2024/WebRegister
2. 注册报名后,由系统导出并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提交到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就读于国(境)外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推荐学校的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填报岗位志愿提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按三个层次志愿进行填报,第一层次为省直单位岗位,第二层次为沈阳市或大连市市直单位岗位,第三层次为沈阳市、大连市区直单位或其他12个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县乡机关岗位。请务必认真填报,提交后将不可更改。省直机关岗位由考生按本人意见依次填报3个单位作为志愿,单位名称不能重复。其他两个层次志愿不再细分具体单位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①党委部门岗位须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条件;②公安机关岗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③省外事办公室优先考虑英语、俄语专业;④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须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且取得与大学学历相匹配的法学学士学位。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岗位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结合自身的专业、学业经历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认真选择志愿岗位和次序。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自荐材料,对自己的道德品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等进行详细介绍。
(二)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
2023年10月27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以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后续选调环节。如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补充提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于11月上中旬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天津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将与报名考生再次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后下发准考证。
1. 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请考生务必留意之后发布的考试公告。
(四)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对取得岗位匹配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报考的省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市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区直岗位和鞍山等其他12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岗位三个层次志愿以及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逐个层次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已被确定岗位初步人选,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取消拟匹配层次岗位资格。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和发展潜力等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六)体检和公示。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测。体检(体测)合格的,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录用资格。
(七)录用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用人选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人选根据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在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录用到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在基层锻炼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挂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
3.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重点关注、跟踪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安排到重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4.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享受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与高校老师和辽宁省委组织部联系。由于考生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接收延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周知,谨防受骗。
5. 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具体时间以辽宁省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4-23128277 lnxds_2024@163.com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