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在2023年发布了合同制临聘人员招聘公告。小编注意到,本次招聘共37个岗位,采用合同制形式用工而非事业编制。公告对报名条件、考试内容、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都有详细说明,意向者可登录学校官网了解详情。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临聘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合同制临聘人员(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计划见附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本科不超过25周岁(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名应聘。
5.具体岗位有其它要求的,按附件相关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填写有关信息,(网址://zhaopin.whut.edu.cn/),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已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人事处根据报名信息及各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准入查询,审查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等;申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高等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差额确定参加复试考核人选。
(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复试考核人选需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评工作,测评完成后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由人事处协同相关单位组织复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复试工作完成后,公示通过复试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拟录用人员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1个月内办理体检和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1.合同制临聘人员的合同期为3年,薪酬参照学校同类人员兑现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在合同期内享受职工子女入学相关待遇,可申请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学校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统筹考虑安排。
2.凡与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或研究生导师为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人员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可适当调整,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zhaopin.whut.edu.cn/wutrsc/register.jsp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合同制临聘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6日
2023年江苏南京工业大学招聘政策全解析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通过邮件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所报岗位+姓名+人事代理"命名)形式投送到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报学院+姓名+人事代理"。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及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五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 系 人:杨老师、闻老师、蔡老师
邮 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 系 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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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