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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及考核体检安排

2026-09-07

2023年黑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招聘教师93人的公告包含了从报名到聘用的完整流程,今天小编把大家最关心的面试环节单独拿出来说一说。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岗位还有术科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这条红线一定要记住。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及考核体检安排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牡丹江市政府批准,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中小学教师93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康复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报考相应岗位,其中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岗位相一致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如本人隐瞒真实情况,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单方违约人员不得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gkzp.renshenet.org.cn)及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jyj.mdj.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报名现场。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23 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jyj.mdj.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相关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本人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承诺。

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及学科申报相应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取得中等职业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则解除聘用关系。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⑦在职报考人员单位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信息缺失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因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经研究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如应聘人员岗位被取消,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学科其他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8月3日,应聘人员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在线缴费。按照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5.00元,两科(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共计90.0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时需正确填写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确保应聘人员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缴费流程:

①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②下载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左上角定位选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点击下方生活”图标,进入生活界面,点击生活缴费”,再点击考试费”,进入缴费页面。

③选择收款单位:牡丹江市教育局,填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号码。(备注:支持用他人中行手机银行缴费)

④填写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获取并输入短信验证码,支付成功,可在缴费记录中查询缴费详情。

4.其它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和学段的岗位。

②考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情形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考生必须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④考生未按时缴费、未打印准考证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上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1.笔试

①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为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③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开展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有关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按照黑龙江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时限要求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其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④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①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特殊情况经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②现场资格确认。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根据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其它岗位需求的证书、证明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根据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递补只进行1次。

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通过资格确认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面试。

④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⑤公布考试总成绩和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工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教职工准入查询、涉罪信息查询、同被考核人面谈等方式。考核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考核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2.体检工作。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牡丹江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合格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不予聘用;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需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聘用人员如原聘用岗位高于中小学专业技术十二级时,按照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兑现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结束后,在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五、相关要求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工作安排。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453-6653153

报考缴费咨询电话:0453-6172733

政策咨询电话:0453-617187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2008

监督举报邮箱:mdjjyjxf@163.com

附件1: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附件2:2023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加分相关依据及审核材料

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说明

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说明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亳州教师招聘公告及考试安排

2023年亳州教师招聘公告及考试安排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委托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非在编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共222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

index.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

站为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5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5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8月6日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6日9:00-11: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

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8:00-8月12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50%、《教育综合知识》占5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加分事宜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聘用人员须提

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

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到亳州高新区所属学校及市直学校任教。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

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

1.此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每名非在编教师每年财政保障人员经费8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激励性工资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月增资50元/人。具体收入合同另行约定。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

.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

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999091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0558--5887266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0558--5678897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监督电话:0558--5125550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附件: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13.46 KB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2023年7月扬州市梅岭小学教师招聘安排

2023年7月扬州市梅岭小学教师招聘安排

因扬州市梅岭小学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梅岭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7月扬州市梅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2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1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7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4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5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7月25日17: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7,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梅岭小学委托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7月25日12:00;招聘单位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7月25日17:00。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微型课教学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梅岭小学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录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梅岭小学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编外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37017;0514-87317820。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梅岭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012106;0514-82800053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附件:2023年7月扬州市梅岭小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扬州市梅岭小学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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