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4年菏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录辅警371名

2026-09-07

2024年菏泽招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已经明确,从报名到笔试再到面试都有具体的时间节点。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录的完整时间线,报考人员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按时参加各环节的测试。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4年菏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录辅警371名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附件1: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菏泽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菏泽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2024年德州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示与录用流程

2024年德州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示与录用流程

根据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德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委托山东德仁四方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仁四方集团)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85名,其中农村派出所260名,其他职位125名。具体职位及招录计划详见《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文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

(六)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sddzdrrl/index.html#/index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6月12日12:00;查询时间:2024年6月6日--6月12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网上报名须知:1、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信息一经招录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截至2024年6月12日16:00,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2、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录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报考时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招录职位在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职位。5、在职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招录职位。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2),未提交《同意报考介绍信》者,不得报考。(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6月6日--6月12日16:00。网上报名后,招录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录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公告在得人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打印《体能测评通知单》报考人员根据体能测评公告,下载打印《体能测评通知单》。

(三)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结束后,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体能测评结果。

五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缴费

(一)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在得人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索引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一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7、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8、根据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要求,提供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2)。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隐瞒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及有关情况,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题型主要为客观题,其中公安基础知识占40%、法律常识占40%、政治理论占2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招录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政治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核和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治考核和体检人选。达不到各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一)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核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二)体检体检公告在得人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

八人员递补和调剂

对报考人员因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本次同招录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人员递补后,仍有职位计划空缺的,可在其他职位笔试、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九录用及待遇

经政治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期薪酬,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薪酬3200元/月-4700元/月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详见《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十其他

(一)以上所需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予退还,德仁四方集团对报考人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二)本次招录环节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检、录用等。在各环节中,凡不按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其他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三)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得人网"微信公众号,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行承担。(四)报考人员须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报考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德州市公安机关有权根据职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职位的招录工作,并对本次招录享有最终解释权。(五)本次公开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六)本次公开招录体能测评结果和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录用人员在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本次同招录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本简章由德州市公安局、德仁四方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4-2636200、13176270378(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附件(扫码查看):

1.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同意报考介绍信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

4.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德州市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

聊城2024年辅警招录诚信承诺书及违纪处理

聊城2024年辅警招录诚信承诺书及违纪处理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聊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264名,临清市公安局40名,冠县公安局80名,阳谷县公安局60名,东阿县公安局84名。具体职位招录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7、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岗位)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简章

本次公开招录辅警将由聊城市公安局、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等单位对外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6)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7)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一份;

(8)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银行征信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适时通知。

(四)招录计划调整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5(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并调整到本招录单位的其他职位。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考务费

辅警招录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体能测评、笔试、面试)50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未按规定要求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的考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评环节。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七)考试

1、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评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事项适时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最后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以及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同一报考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十)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临清市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冠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阳谷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4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东阿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五、其它

1、报考者必须对自己报考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录之用,恕不退还。

3、本次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分别由临清市公安局、冠县公安局、阳谷县公安局、东阿县公安局等单位对外发布,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聊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临清市公安局:0635-7172133;13963511782

冠县公安局:0635-7173057

阳谷县公安局:0635--8766110;18063518730

东阿县公安局:0635--8766110、717606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

1: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次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2: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xlsx

3:诚信承诺书.docx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pdf

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附件下载链接:

提取码:1234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辅警招录信息

2024年潍坊市公安机关辅警录用公示

贵州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024年

2024年苏州相城公安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

2024年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说明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5 - 2026 新游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519069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