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市兴文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兴文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退役军人和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今天小编把这次招聘的详细信息整理出来了,包括报名要求、考试安排、薪酬待遇等,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救援队员战斗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考试包括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项目包括:俯卧撑、引体向上、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
1.俯卧撑、引体向上以完成个数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个数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2.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以完成时间最少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以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数,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二)驾驶技术测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1.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实验登车、起步、S路行驶、坡道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
2.由2名考官负责计时,考官举旗示意,计时止表。
以完成时间最少、得分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page]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驾驶技术总成绩=驾驶技术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应急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应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应急局组织。
(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察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应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局公告栏上公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宜宾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二)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每年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8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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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详情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增强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设定,由长春市教育局及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考生务必于10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371610003@qq.com)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附件2);
3.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送报名材料后,务必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报送成功。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长春市教育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并通知。
(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剩余岗位情况以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602802(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1: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xls
附件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docx
道孚县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合同签订及福利待遇

为充实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道孚县人民法院联合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道孚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编外)。
名额:男性5名。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道孚籍常驻人口
(户籍在道孚县一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凭,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在校证明,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到28周岁的公民(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的人员),身高1.73米以上;裸眼视力4.9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体能达标,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明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族史;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鸡胸、严重静脉曲张、明显罗圈腿、严重平足(平脚板),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二)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三)道德败坏,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有偷窃等不良行为、有吸毒史的。
(四)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六)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八)曾经或正在接受境外非法基金组织资助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规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道孚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7122599)。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交政审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符合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须到县法院指定地点测量身高,身高达标者持合格证到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领取并填写《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
(五)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023年10月24日发放《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
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其中: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评40%+规定加分)+面试成绩30%。)
(二)考试科目
(1)笔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注:经初审合格的报考生统一参加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30-11:30,地点:待领取准考证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每项测试可进行两次测试,以最好的一次作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项目计算三项测试项目的总成绩。
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测标准
注: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乘以百分之三十加上体测成绩乘以百分之四十,再加上政策加分项后,按招录职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面试语种为本地语言、汉语。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30日,地点待通知。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为总成绩排名前5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道孚县人民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分
(1)解放军复员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体院毕业生(凭退伍证、政法院校毕业证、体院毕业证),在(笔试+体能测试)分别折合的总分上享受3分的照顾性加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2)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公示及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为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00元(不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工资为30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不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道孚县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隐瞒个人相关信息,以此取得报考资格。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故意隐瞒信息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录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其它各种名义上的招生或者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范围
监督投诉电话:
道孚县纪监委驻道孚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15351455678
道孚县纪委、监委 :
0836----7122450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7122982
道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36----712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