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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考核聘用工作人员

2026-09-08

2023年湖北郧西县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期满后想要正式进入事业单位工作,这次考核聘用值得关注。今天小编说的是郧西县的招聘安排,从报名时间到公示期限都给大家整理好了。感到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郧西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考核聘用工作人员

根据《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0〕9号)规定,拟面向郧西县202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组织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统筹共11个岗位。

三、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郧西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县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人社局一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69号)。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和聘用计划人数,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重点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选,统一征求县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统筹提出拟聘用人选和岗位分配方案,报请县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列的内容,由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点击查看

1、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详情

恩施市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详情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59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拟考核聘用部分2021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计划

恩施市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9个,共招1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

2021年经湖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我市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考核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考核聘用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1室

3.所需材料:

(1)《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 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考生姓名)

4.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经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查。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五)测试选岗

1.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测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岗方式: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1:1进行选岗。支医类按照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提供的岗位专业相对应进行选岗,同一专业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

(六)组织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察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七)确定拟聘对象

市人社局研究考察合格对象的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体检结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况后,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考核聘用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恩施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资格认定表.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劳务派遣教师招聘指南

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劳务派遣教师招聘指南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教育局委托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176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www.xianan.gov.cn)、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广播就业广场栏目、云上咸安APP、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2)联系方式:0715-8318776(李女士)

(3)报名材料:填写《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1.5:1的,其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核减。

(三)笔试

1.笔试拟定于2023年8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与地点:2023年8月11日在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应聘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结束后,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

5.笔试综合分数不得低于50分,低于5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5:1,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体检、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核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劳务派遣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春风公司组织其分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

2.公示人员与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首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 个月。

3.劳务派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用工单位)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七、劳务派遣教师待遇

1.劳务派遣教师工资待遇:按人均每年5万元左右(含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费)。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绩效由学校(用工单位)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学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用工单位)制定。

2.劳务派遣教师在聘用期间由春风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3.劳务派遣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4.学校(用工单位)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的;

3.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2.《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

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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