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四川合江社区工作者招聘5人公告发布

2026-09-09

符阳街道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聘正在进行中,共5个名额。小编注意到,这次招聘要求报考者年龄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电脑操作,且必须是合江县城常住一年以上的居民。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20日,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年四川合江社区工作者招聘5人公告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打造一支敬业、进取、创新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民政局、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5名。

二、招聘范围

(一)现任符阳街道专职网格员,且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二)现任符阳街道村(社区)后备干部,且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三)现任符阳街道机关临聘人员,且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工作经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合江县城常住一年以上的居民。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电子办公(会电脑操作)。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交报名费。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递减招考名额直至符合开考比例。

(一)报名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0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符阳街道办事处四楼社会事务办公室(合江县符阳街道新华北路85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户口簿或提供在县城居住的有效证件(社区证明、房产证、结婚证等),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件、社工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递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同时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符阳街道办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报考者按人员类别分别经街道办相关办所资格审查后,予以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予以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为闭卷理论考试,主要测试社区工作者应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包括近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党建党史知识、社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符阳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自身原因或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扣分。

2.加扣分事项。日常工作开展中个人被县级部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表彰的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一次,个人加扣分0.2分/次;被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一次,个人加扣分0.5分/次;省各厅(局)、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一次,个人加扣分1分/次,其他更高级别的通报以此类推。同种内容的各级书面通报表扬(彰)(批评)加扣分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执行。

3.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以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顺序优先录取。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成绩+加扣分)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由符阳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患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总成绩排名安排工作岗位,若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聘用,由招聘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

九、待遇

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待遇参照现有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本公告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合江县民政局、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5269546(符阳街道社事办)

监督电话:0830-5269107(符阳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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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符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

合 江 县 民 政 局

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3日

四川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

四川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被誉为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的雅安市,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雅安卫生学校与雅安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有着70余年的办学底蕴,厚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办学经验和较强的办学实力,是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省最佳文明单位、省文明校园、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省双高建设学校。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35周岁(1987年10月24日-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

3.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教师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yzyrsc2023@163.com 。

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专业请按毕业证书准确填写。

4.报名提供材料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情况统计表》

(3)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5)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6)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扫描件;

(7)境外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8)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9)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严格按照顺序单独扫描或下载后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作为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原则上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时所需要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中1至5项为必备材料,6至9项依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试讲、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核计分办法及成绩计算:采用试讲、技能考核等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

3.面试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对实际参加面试的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试讲考核成绩评分表中评分项目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1月15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学院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教师正常福利待遇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雅安市和学院人才激励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教师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公告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835-2241755,联系人: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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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情况统计表》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2日

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公告

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点击查看

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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