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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10名辅导员信息

2026-09-09

湖南地区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辅导员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开考比例和考试方式说明,供参考。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10名辅导员信息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18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多人。2021年5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hunan.gov.cn/)、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9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通过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下方的人才招聘系统”进入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3个月内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⑤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聘书或所在学校、学院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

⑥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考生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于2023年11月3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笔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点击查看

1.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衡阳师范学院

2023年10月13日

临湘市2023年教师招聘信息

临湘市2023年教师招聘信息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临湘市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高校毕业生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 现役军人;

8. 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 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1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 报名材料

①填写《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政府网和报名考生微信群。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发布并在考生群内推送,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临湘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其它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由报考人员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

⑤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初中各岗位(初中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考高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小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

小学教师1组、2组岗位:一张综合试卷,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知识,分值占比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幼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⑥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2、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某一个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一天之内难以完成考试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③专业技能测试内容:①小学、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第50页-54页(附件5)中篮球项目;②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静物素描,素描时间为30分钟,材料和工具自带。

④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⑤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②面试分值为100分。

③面试形式为讲课,时间为16分钟(其中备课8分钟、讲课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④面试内容:初中各岗位为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初中化学岗位为九年级教材;小学各岗位为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教材;幼师岗位为幼儿教育教材。

⑤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3.综合成绩合成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师范类专业优先,若再相同,加考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四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报名考生微信群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pdf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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