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2023年的招聘动态是不少毕业生关心的事。这次校园招聘面向武汉三所重点高校,招聘岗位为聘用制教师,招聘对象为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编把招聘计划、报名安排和考核流程都整理出来了,感兴趣的毕业生可以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再做打算。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地处长江之北,汉江、汉北河及府澴河交汇环绕。作为武汉市三大国家开发区之一,区域交通便捷,产业基础优良。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广阔,拥有中国唯一的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是宜居宜业、人才聚集的首选之地。东西湖区正奋力成为武汉跨越式发展的第三增长极”,东西湖教育正处于干事创业、奋楫扬帆的高速发展时期。区内现有中小学教师四千余人,其中聘用制教师近两千人。师资队伍逐步建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东西湖区教育事业,建强我区教师队伍力量,提升临空品质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拟在武汉重点高校开展2023年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汉地区重点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初定120人,届时根据报名情况予以调整。
校园招聘院校: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2023届应届毕业生。
2.年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若因疫情未颁发的需要出具高校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 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宣讲及报名
1.宣讲。
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B112大厅
2.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现场投递资料的方式进行。宣讲会后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22日9:00-17:00。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线上报名:提交电子表格报名表,并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xhjyj2020@163.com。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7:00。
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的可以于5月22日在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线上报考人员投递资料后请注意查看邮件回复,并保持电话畅通。将由招聘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如有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资料可一并附后。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发放面试通知
对线上、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清单所列资料复印件参加接下来的招聘面谈。
四、招聘单位面谈
5月22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组织开展招聘面谈,由招聘单位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谈,面谈设置合格线80分,与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个月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体检合格相关内容及要求。
五、体检
将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考核及跟岗实习
考核分为招聘集中考核和跟岗实习考核两部分。
1.集中考核在体检完毕后由招聘小组集中组织实施,采取阅档、个别谈话、集中座谈、政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拟聘人员应在东西湖区局属公办学校跟岗实习2周及以上时间,由实习学校进行跟岗实习考核。在跟岗实习前,考生应完成体检并体检合格方可参加跟岗。
两项考核双合格”及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列入公示名单并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实习期间,实习单位由东西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安排实习工作岗位。
考核表上应有招聘考核组和实习学校各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完成体检考核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12个月。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用工性质(非事业编制),聘期内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留用、调整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聘用期内,其薪酬待遇与本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水平一致,并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九、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考生,若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提出解约或无法按期毕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相关说明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缴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5.本次招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教育局承担。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 武汉市东西湖区2023年武汉重点高校聘用制教师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 资格审核报送清单.docx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说明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