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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内容

2026-09-07

2023年山东地区的招聘信息中,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消息值得关注。该校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的公办高职院校,本次招聘规模为57人。今天小编把报名条件、考试流程和待遇情况都梳理了一遍,打算报名的话可以先了解清楚。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内容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国资委。学校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80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余人,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2020年-2022年学校连续三年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获评A等。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依托行业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了对接绿色钢铁产业链,以冶金类为优势特色,以现代制造类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校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理念,出台激励制度,提高教师待遇,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整合校企研发资源,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学校正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实现专业、师资、管理、条件、社会服务五个一流,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9.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考察体检时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所学专业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关系参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

(三)其他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国资委网站(//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6日16:00

(3)初审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站(//121.250.80.14:8078,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并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学校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关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由所在支部或基层党委提供证明,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3)关于专业和专业方向:专业认定依据毕业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或学校研究生院开具,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单位缴纳保险的时间为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25日;

(5)辅导员岗位要求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高校学生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职务。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格式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6)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考察体检开始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7)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在报名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8)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9)学校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认真查看原因;提交材料不全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系统提示要求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招聘系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本次招聘通知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3.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招聘系统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聘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成功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系统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招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聘系统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岗位相关知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分为两类,各类均考一科。第一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教师4-教师30岗位。第二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辅导员1-辅导员3、科员1-科员3、教辅1。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招聘系统发布。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经复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招聘系统向社会公布。资格复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并通过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视为放弃。符合条件并且缴费成功的通过招聘系统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学校招聘系统)。

(2)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招聘系统发布,同时发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情况。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征求原单位纪检机构意见、查询个人信用、核对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监督电话:0533-8407289

邮编:25641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相关证明模板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南

2023年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南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奎文和滨海两个校区,占地1037亩,在校生12500余人。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部队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招生试点院校和山东省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是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省信息安全培训中心"。学校是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单位、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建设单位和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首批建设单位,曾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绿色校园"潍坊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19日。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9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ci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9日11:00至6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sdwfxxjsxy/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副高级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citrsc@126.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如:教师18+张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8+张三+报名表)。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副高级和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3)本人身份证;(4)有研究方向和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5)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3.单位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及人数会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时间以及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时携带材料到学校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除面向副高级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等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考试的形式和内容不同。

1.笔试

(1)教师1、教师14、教师15、教辅1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3)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

(4)教辅2岗位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教师12、教师13岗位)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2)副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教师12和教师13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教师12和教师13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6-2931608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各类证明材料模板

附件3副高级和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登记表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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