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岳阳临湘市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师招聘公告已经发布,一共61个教师岗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内容,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形式、注意事项等,准备参加考试的朋友可以先看看,心里有个数再报名。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临湘市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1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高校毕业生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7.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在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 现役军人;
8. 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 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1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临湘市政府网等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3. 报名材料
①填写《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②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④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⑤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临湘市政府网和报名考生微信群。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发布并在考生群内推送,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临湘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其它岗位考试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一岗位男性和女性之间调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由报考人员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领取。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10: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
⑤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初中各岗位(初中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考高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小体育教师岗位无笔试。
小学教师1组、2组岗位:一张综合试卷,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知识,分值占比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幼师岗位: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⑥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
2、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某一个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一天之内难以完成考试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②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③专业技能测试内容:①小学、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第50页-54页(附件5)中篮球项目;②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静物素描,素描时间为30分钟,材料和工具自带。
④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⑤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②面试分值为100分。
③面试形式为讲课,时间为16分钟(其中备课8分钟、讲课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④面试内容:初中各岗位为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初中化学岗位为九年级教材;小学各岗位为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教材;幼师岗位为幼儿教育教材。
⑤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时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3天。
3.综合成绩合成
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4.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师范类专业优先,若再相同,加考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1.拟聘对象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综合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四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临湘工作,根据《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同时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内),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报名考生微信群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本公告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湘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pdf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招聘公告内容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江师范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条件与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7月28日
湘潭县城区学校2023年教师选调公告详情

为均衡城乡教师配备,结合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计划面向全县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270人到易俗河镇中心学校(190人)、湘潭县云龙中学(30人)、湘潭子敬初级中学(50人)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270人。结合全县教师编制情况,对超编特别严重的谭家山镇、河口镇、杨嘉桥镇、云湖桥镇、射埠镇、乌石镇等6所中心学校实行选调计划单列,具体计划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官网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 (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于2023年7月21日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报《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扫下方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二维码,提前填报好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计划调整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计划予以核减或调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选调岗位中有B、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A类的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子敬初级中学面向指定乡镇岗位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相应选调单位不限乡镇类相应学科岗位计划;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实例分析答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1.笔试内容:教育学(20%)、教育心理学(2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5%)、师德师风知识(5%)、学科专业知识(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四)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三天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末位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教师档案进行审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根据所在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情况,对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五、其他事项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10名辅导员信息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18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9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多人。2021年5月,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9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通过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下方的人才招聘系统"进入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3个月内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⑤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聘书或所在学校、学院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
⑥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考生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于2023年11月3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笔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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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衡阳师范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