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海北的辅警招聘公告已发布。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逾期不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根据《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
(二)性质:聘用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海北州户籍、海晏县常住人口;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学专业、警校毕业生及有从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公开报名: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下载附件《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后发到指定邮箱。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专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人员务必留存本人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2日。
(二)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10月16日-17日到政治部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测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10050%)的方式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须进行政治考察,需填写《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察表》考察情况作为是否拟予聘用的重要条件,考察环节剔除人员,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2.聘用:本院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新招辅警工资比照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
六、其他
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海晏县西海镇海晏路1号
邮 箱: 443246788@qq.com
咨询电话:见原文
联系 : 见原文
附件:《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7日
2023年南通海门区辅警招聘信息汇总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海门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海门区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常住人员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普通辅警岗位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35周岁),如超过45周岁(女性35周岁)的,必须提供超过年龄以上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材料;特辅警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勤人员学历不限);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法制、治安、刑警大队辅警岗位的,采取线上报名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以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626451839@qq.com)。应聘其他单位辅警岗位的,直接到所在单位报名。
1、《海门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的照片或扫描件;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报名咨询及投诉电话:0513-698620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区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公安局通知进入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视情另行通知。线上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社保缴纳记录(超龄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考试。考试主要有文化理论考核、心理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专业技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术知识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区公安局党委同意,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者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任何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海门区公安局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