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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攸县退役军人岗位竞聘时间

2026-09-10

2023年湖南株洲攸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涉退就业岗位竞聘如果某类别报考人数少于该类别岗位人数,空余计划会调剂到城镇退伍兵类别。今天小编提示,多个类别可能存在竞争,建议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都积极参与竞聘。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湖南攸县退役军人岗位竞聘时间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推荐就业工作,拓宽退役军人的就业渠道,根据县6.11″信访联席会议精神,结合单位临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部分退役军人竞聘涉退就业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综合加分、体检、资格复审、政治考核等方式进行。

二、竞聘计划

公开竞聘涉退就业岗位”20个:

类别一:面向改制下岗失业的涉军五类”人员竞聘1个;

类别二:面向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三级及以上转业士官竞聘1个;

类别三:面向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的三级及以上复员士官竞聘3个;

类别四:面向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竞聘15个。

若出现涉军五类”人员、转业士官、复员士官类别报考人数少于该类别竞聘岗位人数,其空余的竞聘岗位计划调剂到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类别。

三、竞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竞聘的退役军人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县户口,男性55周岁以下或女性50周岁以下,且属于下列人员之一:

(1)改制下岗失业的渉军五类”人员;

(2)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三级及以上转业士官和复员士官;

(3)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

(4)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实际工作)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军人,不得报名参加竞聘:

1、因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近五年内有犯罪记录、有治安处罚记录和有吸毒史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当年有赴省进京越级上访行为的人员;

4、已推荐就业的人员。

四、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务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协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实施等工作,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一)命题

笔试试题的命题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委托县内教育机构参照高考方式进行;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五、竞聘的程序

(一)制定方案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拟定公开竞聘实施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竞聘信息

竞聘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攸州手机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醒目处张贴实施方案。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竞聘中其他环节的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入伍资料、退伍资料(属于改制下岗的涉军五类”人员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实际工作)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和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工作未满三年(实际工作)证明,属于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转业士官和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需提供《攸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属于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复员士官需提供复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大厅五号窗口报名(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书面申请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核。

(四)考试

1、准考证的领取。竞聘资格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竞聘人员,竞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五号窗口领取。

2、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根据竞聘人员类别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次。

(五)综合加分

竞聘各类人员自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退役批准之日止,每满一年加1分(超过半年、未满1年的按1年计分,未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年龄大的)按竞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参加竞聘人员不足竞聘计划数时都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政治考核环节。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竞聘考试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3、政治考核。主要考核涉退就业岗位”考试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役期间表现、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竞聘人员,按该人员类别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项目:五官、外科、内科)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合格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反映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为确保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书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八)选岗办法

根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就业意向和岗位,按类别由竞聘对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由选岗。

(九)待遇及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涉退就业岗位”竞聘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推荐上岗。涉退就业岗位”性质属于单位临聘岗位,与单位的临聘人员分别管理,竞聘合格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待遇按照攸县6.11″信访联席会议精神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竞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竞聘资格,对违反公开竞聘办法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竞聘采用个人自愿的原则,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竞聘。

2、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服从竞聘的各项流程和时间规定,否则视为放弃。

3、竞聘人员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竞聘人员单方面原因,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组织方概不负责。

八、监督电话

攸县纪委监委:0731- 24222449

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31-24237271

本公告由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

中共攸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湘潭县城区学校2023年教师选调公告详情

湘潭县城区学校2023年教师选调公告详情

为均衡城乡教师配备,结合2023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计划面向全县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270人到易俗河镇中心学校(190人)、湘潭县云龙中学(30人)、湘潭子敬初级中学(50人)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270人。结合全县教师编制情况,对超编特别严重的谭家山镇、河口镇、杨嘉桥镇、云湖桥镇、射埠镇、乌石镇等6所中心学校实行选调计划单列,具体计划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见《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官网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 (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于2023年7月21日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报《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另扫下方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二维码,提前填报好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计划调整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计划予以核减或调整。易俗河镇中心学校选调岗位中有B、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A类的相应学科岗位计划;湘潭县云龙中学、湘潭子敬初级中学面向指定乡镇岗位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相应选调单位不限乡镇类相应学科岗位计划;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实例分析答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1.笔试内容:教育学(20%)、教育心理学(2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5%)、师德师风知识(5%)、学科专业知识(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四)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三天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末位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教师档案进行审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选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根据所在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情况,对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五、其他事项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1: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2023年平南县招聘编外人员5名公告

2023年平南县招聘编外人员5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工作岗位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中心、平南县信息中心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敬业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善于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操作计算机软件。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专业毕业的或有计算机网络运维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四)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3.报名地点: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县政务中心二楼202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列择优录取,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排名依次替补。确定聘用后,由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所缺名额在本次面试者中按工作需要择优替补录用。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工资统一委托平南县龚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发,并由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不包含住房公积金),食宿自行解决。

附件: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

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运城市万荣县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3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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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长乐区航城街道社区工作者招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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