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随州教师招聘公告已出,48个名额等你来竞争。报名时间8月3日至12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报名方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安排一一道来,备考的可以参考。感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为满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2023年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随州高新区内在编教师不能报考。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在编教师需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或高于)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有效期内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本人在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情况记录但暂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视同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条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支教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48名。具体岗位、数量见公告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随州高新区云龙小学内)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毎人毎科按50元收取,合计5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高新区中心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随州高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档和登记照电子档,登记照电子档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字)。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PDF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进行审查。对于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随州高新区云龙学校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答题,笔试命题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专家命制一套试卷,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政知识,教师法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1.具体要求及内容占比如下:
时政知识(10%):2023年以来时事政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的认识和运用;
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10%);
教育学(20%)、心理学(20%):重在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综合应用能力(40%):运用正确教育观念指导学生发展、设计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和评价教育教学的能力(20%)。沟通合作和教师自主发展等能力(20%)。
2.试题题型结构:客观题占比40%,主观题占比60%;
3.笔试满分:100分,难度中等;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时长:150分钟。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高新区中心学校(电话:0722-4546737)。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中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弃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的须提供书面放弃申明。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每人40分钟,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四)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通过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再次随机抽题试讲,得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同学段、学科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并列人员先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选岗结束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州市教育局0722–3590902,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0722–4546737。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722–3590640。
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小学校2023年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大连高新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47人

为促进高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高新区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大连高新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方式,非事业在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它条件;6、服从本单位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二)岗位条件1、副园长: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4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三星级及以上同岗位管理工作经历,持有园长或业务园长岗位培训证书,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2、主班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4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有5年及以上三星级幼儿园及以上幼教岗位工作经验;3、带班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4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4、保健医: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或中药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大连市托幼园所保健人员培训上岗证,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保健医岗位工作经验。5、保健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或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本职工作。持有大连市托幼园所保健人员培训上岗证。6、资料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新闻传播学类或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制作PPT、资料管理、宣教设计、摄影等能力。7、会计:年龄45周岁及以下,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市户口(含北三市)。8、出纳:年龄40周岁及以下,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市户口(含北三市)。(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工作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幼儿园教职工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7名。其中:副园长2名,主班教师9名,带班教师26名,保健医1名,保健员3名,资料员1名,会计3名,出纳2名。录用后根据全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岗位需求,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分配岗位。
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http://www.dlhitech.gov.cn、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1、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9 日(9:00--14:00)。报名地点:大连高新区中心幼儿园(高新区燕南街70号东方圣克拉小区)咨询电话:19969859184(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3点接听)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已上岗工作的,一律无条件解除合同。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应聘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报名者需携带:(1)《2023年大连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到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师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按报名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后果本人自负。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三)考试报考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报考保健医、保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需参加面试考试。本次招聘工作的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全部从高新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和区属公办幼儿园园长组成的专家评委库中抽签产生,考题由专家封闭命题,面试考官封闭式管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1、笔试报考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与工作实务。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没带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2、面试报考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以及报考保健医、保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参加面试考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与个人形象、专业知识与教学(或实践)能力、才艺展示与个人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四)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副园长、主班教师、带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健医、保健员、资料员、会计、出纳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区教育文体局将委托区检察院对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合格的考察和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由区党群工作部、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工资待遇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全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岗位需求,统一分配岗位。被聘用人员与幼儿园、劳务派遣公司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大连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一)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2023年大连高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招聘公告内容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江师范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条件与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7月28日
西昌市2023年教师招聘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为促进西昌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上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68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指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2022届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普通班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5.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6.现役军人。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8.公费(免费)师范生。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如实填写。并上传清晰的相关佐证材料图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应届生上传学生证),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下午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栏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2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上午9:00前登录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5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5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说课成绩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①《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②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3.笔试成绩于5月22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4.笔试总成绩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二)资格复审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复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说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岗位笔试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成绩为0分的人员),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25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第一会议室(西昌市什字街57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说课证。(1)未毕业的2023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3年应届生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学科《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2022届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表》1份(报考考生自行打印);(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审原件收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3.其中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三)说课1.说课时间及地点。说课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说课通知书。说课当日,说课人员凭说课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说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说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说课资格。由此出现的说课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说课人选。如因说课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说课人数低于规定的说课入围比例时,说课正常进行。2.说课内容。使用教材:使用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四川省新课改使用的必修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教育、劳动技术岗位使用小学四年级下期教材;报考历史、美术、信息技术使用八年级上期教材;其余岗位使用高中二年级上期教材;幼儿园不指定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禁止携带电子产品。3.说课顺序。进入说课的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4.说课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说课成绩70分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
(一)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二)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也按此程序进行。实际参加说课人数未达到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其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三)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两天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并签约。签约时间:5月31日上午9:00;地点:西昌市二小阶梯教室。(二)已毕业的签订西昌市事业单位就业补充协议书,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三)若规定时间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为放弃选岗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现场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考聘岗位递补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七、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至22日到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体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及时出具者,不予报到。
八、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时间:6月1日,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递补
因拟录聘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再次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十、考察考核
西昌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动,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三)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或学科大学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安家补助按6年最低服务年限平均发放。如在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剩余年度不再发放安家费,并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十二、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培训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5日。
十三、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社局、西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3280472(市教体局)0834-3204506(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附件
1.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中小学)2.西昌市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学科分配表(幼儿园)3.西昌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