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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襄阳谷城县退役军人教师招聘2人公告

2026-09-09

2023年湖北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招聘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外省的不在范围内。今天小编说明了招聘对象的地域要求,符合条件的湖北退役军人可以关注谷城县人民政府网获取最新信息,及时报名。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年湖北襄阳谷城县退役军人教师招聘2人公告

为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吸纳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教师队伍,促进退役军人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批准,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小学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

专项招聘小学体育教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2.报名所需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报名、初审、查询均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gc.lxsk.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9日12∶00。报名窗口于10月19日12: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9日18∶00,资格审查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窗口关闭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应聘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应聘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须打印《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考试考务等咨询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服务电话:0710-7249332。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

五、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咨询电话0710-7249332。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与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5.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

6.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资格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六、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根据需要确定,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过多的岗位,将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公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规则。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高低排名时,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或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本公告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教育局、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咨询电话

1.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10-7249332。

2.谷城县教育局教师发展服务中心:0710-7338520

3.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0710-7165193

附件1: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操作指南.docx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谷城县教育局

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10日

雄安新区容城县2023年选聘教师40名

雄安新区容城县2023年选聘教师40名

为进一步推动容城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共服务能力跃升新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中小学教师: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10所双一流"高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及部分省内高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二、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雄安新区容城县2023年校园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要求: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全国统招研究生报考义务教育学段岗位可不受专业限制。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6.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7.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

8.在校期间必修课成绩无补考记录。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共40名。其中:

幼儿园教师10名。

小学教师6名:英语教师3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

初中教师9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

高中教师15名:政治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日语教师1名。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3年5月4日上午8:00至5月13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近期1寸免冠电子版彩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应届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同时将《雄安新区容城县2023年选聘教师报名表》的电子版、扫描件等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renshizu2023@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

赴部分院校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采取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

1.线上面试:利用互联网线上新模式,进行线上对接,线上应用软件另行通知。

2.线下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到雄安新区容城县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就业协议书》等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采取说课和教育教学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题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10分钟,知识问答不超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全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1.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学生干部;4.在校期间所获荣誉奖励较多者(以本校院系颁发为准);5.出生日期较早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实地考核或书面考核),审核拟聘人员档案,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签约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九)聘用

签订就业协议的,待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后,由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备案。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待遇保障

1.纳入编制管理。所有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容城县全额事业编制,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待遇。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2.落实补贴待遇。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10所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根据新区引进人才政策,除可申领雄才卡,在行政事务、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医疗健康、车驾管理、子女教育、费用减免、融资支持、银行保险服务、金融管家服务、住房贷款、知名专家预约挂号、机场贵宾厅服务、雄安高铁站贵宾通道共14个方面享受服务外,五年内同时享受以下待遇(各项待遇标准均为税后金额):

(1)租房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

(2)工作和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聘工作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由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部门派员参与选聘活动全过程,并依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选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严肃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落实回避制度。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本方案适用于校园选聘,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教育部门:0312-5556809

人社部门:0312-5600304

纪检部门:0312-5607905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特别提示: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雄安新区容城县2023年选聘教师报名表

2.雄安新区容城县2023年选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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